愛情將永遠是過去時,因愛情的本質是記憶
愛上一個人是個莫名奇妙的過程,像是依憑著從夢裡逃逸出的一段毫無由頭的記憶,你一抬頭,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喜歡上了眼前的這個人——他/她的形象在你的腦海中似乎已經存在了很久,只是今天你才訝然意識到這個人的存在;他/她就那麼突兀地從記憶裡逃離出來,在不經意的一刻與你相遇。
之後回憶起來你會說,我們的相遇是不可避免的。是的,這是不可避免的,回憶已給這一切賦予了足夠的因果和邏輯。當我們去愛的時候,我們的愛裡包含著我們所有的故事,所有被我們記憶和忘卻的生活、情緒,這一切決定了你愛什麼人以及如何去愛。你在心裡若有若無地渴望著一種氛圍,這種氛圍是你整個的過去所向你揭示的,對它的嚮往出於本能:你可能從未意識到卻始終對它遵行不悖,或者你意識到了卻也無從違抗。
直到有一天,在某種情境下,你發現自己沉浸到了那種期待已久的氛圍中,於是,你情不自禁愛上了這個情境中的一切——之後,對情境的愛讓位於情境中具體而鮮活的人。情境,以及情境中所包含的一切平凡事物,都開始成為這個人的附庸;它們依賴於你對那個人的愛而存在,並因此而成為你記憶裡不可磨滅的部分。有時候,你覺得它們就是你,你依賴於那個人的愛而存在。
這是一個讓置身其中的人頗感矛盾的轉變過程。這種矛盾,在普魯斯特那裡所用的是另外一種表述:「在產生愛情的所有方式之中,在癲癇致病的所有因素之中,作用最大的莫過於有時傳入我們體內的煩躁不安。此刻我們喜歡與其待在一起的那個人的命運已經決定,我們將喜愛的就是此人。在此之前,此人是否比別人更合我們的心意,甚至僅僅是跟別人同等程度地合我們的心意,這都變得無關緊要了。重要的是,我們對他/她的情感應該專一。而這一條件的實現,是在——這時此人不在我們身邊——這樣的時候。對此人給我們帶來的樂趣的追求,在我們心裡突然被一種迫切的需要所取代,這種需要的對象就是他/她本人。這是荒謬的需要,因這個世界的規律而無法得到滿足,並且很難消除——這是佔有此人的需要,荒謬而又痛苦。」
開始愛一個人的時候,我們說自己愛的是與他/她在一起時的那種感覺、氛圍;可這樣的說辭將慢慢地難以說服我們的內心,氛圍漸漸遠去了,只有那個人還在我們的腦海裡閃耀。我們是如此確定,這個人本身就是自己所嚮往的一切氛圍的源頭,並且他/她將有能力持續營造這種氛圍;擁有他/她就意味著擁有一切——這時,愛情從對氛圍的迷醉置換為對那個人本身的佔有。
這種佔有的慾望是令人痛苦的,因為愛本身便內含著愛一個人並且期盼被這個人愛兩方面的內容,佔有慾消解了後者,使愛情淪為我們自己一個人的事業。但這種佔有慾是如此持久而又強烈,我們無從逃避。於是,我們選擇追求,用「追求」這個崇高的詞語和沖淡「佔有」這一行為的不合理意味。另一些人會選擇退回到自己的內心,那個佔有慾產生的地方,用回憶和想像在那裡構造出對方的形象——這個他/她活在你的記憶裡,你完全佔有他/她,並說服自己這是唯一的真實的他/她,由此出發,排斥和否定另一個他/她的存在。這是一種荒謬的佔有,其排斥和否定的企圖並不總是成功,因而你會陷入痛苦中。但在我看來,這種佔有卻要比前者更接近愛情,帶著宗教徒似的迷信與虔誠。愛是一種不計結果的、自知卻不能自拔的迷信。
佔有的悖論在於:我們都以為自己佔有對方,到頭來卻可能發現,除了記憶,自己什麼都不曾留下。佔有並不能消解普魯斯特所揭示的那種愛的焦灼,我們仍要在佔有的幸福裡感受孤獨。加繆筆下的卡利古拉說:
「別人總以為:一個人那麼痛苦,是因為他愛的人一日之間逝去了。其實,他痛苦的價值要高些:那就是發現悲傷也不能持久,甚至痛苦也喪失了意義。」
愛情的痛苦就在這裡:你發現自己的愛不能持久,甚至連失去愛的痛苦也不能持久。你的愛是一團四處遊走的無用的激情;只有在記憶裡,它才顯出一絲永恆的美麗。我們所追尋的那種愛情,似乎也不是終生廝守,而是刻骨銘心。終生廝守不免有時心生倦怠,刻骨銘心卻是可以在任何時候拿出來反芻的,而且那份感覺始終是那麼鮮活真切。對追求刻骨銘心的人而言,他/她要求的只是愛過,而不是愛本身;他/她對收集各種愛的記憶並涉入另一個人的記憶的癡迷勝過了對愛情的執著。
所以我要說,愛情的本質是記憶。這意味著,愛情將永遠是過去時,同時,它將被我們一次次地從意識深處提取出來,用以確證這生命的價值;而在這一次次提取中,愛情本身在經歷著重構,我們會不斷地填入新的記憶與想像,不斷賦予其新的意義。
張愛玲有篇為人傳誦的小小文字卻被冠以一個那麼龐大的名字:《愛》,這一點讓人始終有些怨念,彷彿一個傻氣的小孩子被穿上了成人的華麗禮服,大而無當裡透著滑稽。後來終於是有點明白了,愛情天然地是用來詮釋的,而不僅僅是用來經歷的。對一個人怦然心動也許是偶然的,但使得心中的那份愛得以維繫和延伸的東西卻必然是詮釋。未經省察的愛情總是相似的,那種可笑的、糾纏的、美好的情愫,在兩顆心不厭其煩的猜想與問詢中起伏波動;詮釋使得這份愛脫離了其表面那點俗常的氣息,原本雷同的愛情故事具有了你的色彩,成了穩定的你的組成部分。《愛》中的主人公並未經歷過海誓山盟、長相廝守的快樂,一切都是那麼短暫,但沒有人可以否認她經歷過的是一段最美好、最悠久的愛情;她用自己顛沛流離的一生賦予了這份愛以意義。沒有人可以否定這份愛的意義,它像真理一樣顛撲不破。
癡迷於記憶的人有福了,他們必能因之而擁有愛情。然而這份愛是與他人無關的。一個人的面目在你眼中變得模糊可憎了,可那段記憶卻依舊在你腦海裡兀自輪廓清晰。(資料來源:人人網,文/常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