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系統的心理動力法則
家庭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最重要的關係空間,也是一個複雜的系統,涉及人生價值的方方面面。許多婚姻問題與親子關係問題,歸結到一點,是家庭系統出現了紊亂,家庭秩序遭到了破壞。
心理學認為,成人與兒童青少年身上的心理問題和心理疾病,皆源於家庭系統成員之間關係的混亂與扭曲。決定家庭成員關係的動力是“愛的牽連”與“愛的流動”。因為愛,任何一個家庭成員都不可能對另一些成員的疾苦熟視無睹。譬如,在一個“鬧離婚”的家庭中,孩子就會“生病”,以此來阻止家庭的分裂。在一個母親殘疾而生活不便的家庭中,孩子從小就會很“懂事”,並像“小大人”那樣照顧自己的母親和父親,分擔母親的責任。這就是愛的動力和愛的救助本能。
在家庭或家族系統中,存在一些愛的動力法則,這些法則對家庭成員的關係有著極為隱秘的影響。瞭解這些法則,對於理解你自己的家庭中存在的問題,解決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衝突是非常必要的。
1.系統平衡法則——正常的“父、母、孩子”三口之家,父母之間相親相愛,孩子依戀父母,敬重父母,三人之間的“三邊”關係都是“正性”的情感,這是最理想的家庭結構。如果父母之間的關係出問題,是“負性”情感連接,孩子就會處於“分裂”狀態。這種情況下,孩子必須放棄對父母中“某一方”的正性情感——譬如放棄對父親的愛,以便和自己的母親保持親密與認同——以此恢復系統的平衡。這就是家庭系統的平衡法則。
在父、母、孩子所構成的家庭“三角關係”中,最理想的關係是“三邊正性關係,有人把它描述為“等邊三角形”關係。但是,大多數家庭都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因此,受系統平衡動力的影響,“一條邊”上的關係出問題,勢必引起另外“兩個邊”的關係調整,而調整的結果往往是“兩負一正”的關係,而不會是“兩正一負”的關係。譬如,妻子與丈夫鬧翻了臉,兒子也會與父親翻臉,這樣才能維持母子之間的好的關係,對於或者兒子選擇維持和父親的關係而疏遠自己的母親。二者必居其一。因為對於未成年的孩子來說,同時失去父母的愛,是難以承受的。
你需要記住,在一個家庭中,婚姻關係是決定性的關係,因此,改善家庭關係的關鍵,首先在於改善父母雙方的婚姻關係,而不是單純就親子關係進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