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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無法原諒別人?

2013年06月20日 人格心理學 暫無評論 閱讀 251 ℃ 次

人往往不是“不能”忘懷仇恨,而是“不願”。人的天性中有許多弱點,其中一個最原始、最強烈的傾向,就是記恨與報復的衝動。我們不願輕易原諒別人常是有理由的,因為存著記恨與報復的心理,可以給予當事人下列三種好處。

1.代罪羔羊。當我們怨恨別人,把所有的醜惡和過錯都推到別人身上時,我們就不用面對自己的醜惡,也不用為變得一團糟的現狀負責。仇恨可以帶給人虛假的安全感,心裡塞滿了恨就變得較不空虛,也不用面對赤裸的自我而產生焦慮。同時很不幸地,仇恨也帶給人力量,使人誤以為自己是個強者,可以操縱周圍的一切。然而,在報仇雪恨之後,我們卻又無所適從,迷失在極度的空虛之中。

心理上愈沒安全感的人,愈不喜歡自己。愈不能接納自己的人,愈無法原諒別人。

2.玩“可憐的我”的遊戲。當我們扮演無辜的受害者角色時,愈顯得心碎、氣憤,愈能得到第三者的同情。第三者若因此而站在我們這一邊,紛紛指責“迫害者”(表面上的“壞人”)時,我們便覺得大快人心。

3.奪權妙方。當“迫害者”(例如離棄的一方,或是不忠的一方)看到“受害者”心中受到重創而大發“義憤”時,可能會開始退讓,想息事寧人。我們表現得愈痛苦、愈悲憤,把自己搞得慘兮兮,對方便可能產生罪惡感,覺得良心不安。對方因我們的“義憤”,潛意識中受暗示,以為全是他的錯時,就可能會想辦法彌補、道歉,以維護他良心的平安。此時,“受害者”勝券在握,只要受害者拒絕對方的補償與道歉,同時繼續苦待自己,對方便愈覺心裡不安,而愈不計一切想補償……如此循環下去,對方愈陷愈深,“受害者”在這場“權力的遊戲”中就愈佔上風,愈能操縱對方。

長久懷恨,雖有上述短暫的好處,然而從長遠的觀點來看,是非常傷害自己的。不願饒恕的人,常自傲的覺得自己是世上最重要的人,別人都應該對自己好;覺得自己不該受到任何批評、挫折或是打擊。同時他們也很自卑,不喜歡自己,也不能接納自己。他們看到“別人眼中有刺”,卻忘了“自己眼中有梁木”。

不肯“便宜對方”的結果,往往使自己的心靈長期囚禁在酸苦、怨毒的精神牢獄中,飽受折磨,失去了得到新生、幸福的機會。(黃維仁)

標籤:【原諒】【安全感】【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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