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絕不容忍老婆的背叛
他的外號叫老槍,是我的朋友。上個週末,他約我吃燒烤,我們狂喝了很多啤酒。看得出來,他心裡有事。埋頭喝悶酒的男人不是失戀了就是失業了,可我問他,他都予以否認。我知道他醉了,扶他回家,一路上,他給我顛三倒四地講起他的故事———
我要和她離婚
我要和她離婚!這是他說得最多的一句話。男人可以花天酒地,可以東邊一個美人西邊一個妞,但女人不行。就她那樣,還想給我鬧男女平等,做夢!在家裡,我是老大,我是絕對的權威,說一不二,這一點連我們家養的小貓小狗都知道。
爺們在外面吃花酒,喝花茶,桑拿按摩,那叫應酬,知道嗎?結婚十年了,從來如此,沒有動搖過。而今天,我老婆,她卻突然醒悟了似的,要鬧女權主義革命。規定我晚上12點前,必須回家,我能做到嗎?不可能的。那樣的話,我那些小妹,我那些女客戶,我那些女朋友還不翻了天?
她的話,不是我不聽,是根本做不到。果真做到了,那我作為男人,生活的樂趣何在?我就是不明白,人到中年的女性天天把老公盯死了,還有什麼出息?再說了,即使我晚上12點鐘回到家裡,留住我的人,能留住我的心嗎?笨女人就會留男人的身,聰明的女人則會留住男人的心。一個男人,如果突然不泡妞,不應酬了,那他十之八九是不行了,起碼是沒有生活的熱情了。愛美女,難道不是愛生活嗎?她連這點道理都不懂。還來給我鬧平等,而且來了真的,和一個小白臉好上了……被我找到了證據,現在回過頭求我原諒。你想,我能原諒一個給我親手戴上了綠帽子的老婆嗎?那樣的話,我不就真的成了王八了嗎?
我的觀點就是:男人可以N次背叛老婆,只要不被發現,就是好老公,而女人一次就不能原諒。所以,我決定和她離婚。在這種大事大非的問題面前,半步也不能讓。你也不必勸我,我也知道她平時對我不錯,是個不錯的老婆,可這種事擱在誰身上,都得離。
騙女人不是錯?
其實,仔細想想,我他媽也太混賬,太不是東西。吃、喝、嫖、賭、抽,我全佔了,屬於“五毒俱全”的男人。但男人不趁年輕瀟灑一把,那這輩子不是白活了?我告訴你,騙女人不是錯,騙不好才是錯。
所謂泡妞,還不是就是要電話、吃宵夜、上夜總會,旅遊、度假,花言巧語把她騙上床?我承認我愛玩,但是我的玩德很不錯,在我的眾妹妹中頗有口碑,不信你可以打聽打聽。我的原則是決不讓跟我好的女孩子吃虧———我指的是在經濟上,換句話說,我不是一個小氣的男人。
這能怪我嗎?我的職業就在歌舞廳,我是歌舞廳的經理,我身邊從來就不缺漂亮的女孩子,她們得討好我才能賺到足夠多的小費。
不要以為三陪女服務員全部不講感情,那不是事實。人非草木,誰能無情?我就曾經和一個三陪女在工作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後來我提拔她做了我的副手,她幹得很出色。作為我長達3年的地下情人,她從沒有向我索取過一分錢。可以這麼說,海口電影院,海口的大街小巷,基本都留下了我們的美好回憶。她是真的愛我的,一如我對她的愛。我的老婆給了我一個穩定的大後方———當然現在失守了,而她則給了我作為男人的全部樂趣,給我留下一段永遠也無法忘卻的激情燃燒的歲月……
愛我的和我愛的人
三陪女是真心實意地愛我的人,可是她是個三陪,她的身份注定我們之間只能是情人,不能再前進一步。我總不能娶個三陪女做老婆吧。那樣的話,還不讓人笑掉大牙?再說了,如果我家的老爺子聽說了,不把我的腿打斷才怪。
現在想想,我最愛的人還是我老婆。儘管她對我要求是“嚴厲”了些。可是,那也是為了我好。老夫老妻了,知冷知熱還是她。這麼多年了,就算她長得有些難看,我也已經習慣了,更何況她長得一點也不難看,而且氣質很好。
我記得作家郭沫若年輕的時候有過一個笑話:一次上街,看到一個背影非常迷人、氣質不俗的高貴女人,郭沫若看得頗為著迷,於是步步緊逼,跟了上去,等他終於走到那個女人的前面,回頭一看,原來這女人是她的夫人!
我不怕你見笑,也曾經遇到過類似的經歷:一次我老婆到歌舞廳找我,在昏暗的燈光下,我看到她的背影,經驗告訴我,這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好女人,看得我直了眼睛。我於是很緊張地準備了腹稿,鼓起勇氣上前打招呼:小姐,我能請你跳支舞嗎?等她一回頭,卻是我老婆!我當時的心說不清是什麼感覺了,總之很不是滋味吧。心想,原來我老婆也是很漂亮的,怎麼在家裡我就沒有發現呢?
算了,不說她了,她背叛了我,我還是不能原諒,儘管她說那是為了報復我的荒唐。說什麼都無所謂了,也不重要了。
還是要離婚,你說呢?
編後語:
編完這篇稿,真想說,還有這麼過份的丈夫嗎?冷靜下來想想像老槍這樣大男子主義的人,在現實生活中並不鮮見,儘管時代已進入二十一世紀了,但在海南這種大男子主義的丈夫們還是大有人在。我們不提倡老槍的妻子有外遇,但回過頭想想,他妻子的外遇從某種角度講不也是他自己造成的嗎?“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做法,最終導致他自食其果。所以,勸那些個老槍丈夫們,要想正人,還是先要正己。
標籤:【婚外戀】
